地方标准《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由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路灯管理处 。
主要起草人 冉崇华 、刘嘉庆 、陈光明 、王贤兰 、郭强 、程宗庆 、江粟 、赵帆 、朱贤明 。
93 土木工程 |
93.040 桥梁建筑 |
备案号:19651-2006。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工作的总则、灯具维护、灯杆金具维护、高杆灯维护、电线电缆维护、配电及运行控制维护、技术资料管理等内容。确立了在道路照明设施维护中的一般操作原则。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额定电压在380V及以下的道路(包括隧道、桥梁)照明设施维护工作。额定电压380V以上的中、高压照明配套设施供电系统相应工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