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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节能服务业服务规范 第2部分:合同能源管理》,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节能服务业协会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

主要起草人 :屠利德张忠成秦宏波周文俊刘洋于兵吴俊伟皇甫艺陈溢进邓光蔚曹先常丁墅飞范希文干新一印慧王宗廷黄丽君柴俊张振球项飞皇甫艺沈忠华孙金华蔡志武李文渊奚凌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945.2-2015
发布日期
2015-11-11
实施日期
2016-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4891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规范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服务相关机构,其它相关单位亦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屠利德
张忠成
刘洋
于兵
陈溢进
邓光蔚
范希文
干新一
黄丽君
柴俊
沈忠华
孙金华
奚凌
秦宏波
周文俊
吴俊伟
皇甫艺
曹先常
丁墅飞
印慧
王宗廷
张振球
项飞
蔡志武
李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