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修理技术条件》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合肥搬易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熊长友 、肖曼 、胡孔友 、叶松 、刘红晓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备案号:51578-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修理的一般要求、设施、人员、设备和检测仪器和质量保证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改造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