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地区邮政与快递服务规范 第2部分:快递》由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陈凯 、陈宝国 、刘璟 、王珺 、孙彩英 、袁田 、刘岩 、吴广磊 、嵇林雪 、申娜娜 、何媛 、李雪军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40 邮政服务 |
备案号:49225-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
本部分适用于为天津市农村地区提供服务的快递企业,也适用于天津市农村地区的邮政服务代办点、 村邮站。 新建住宅小区开发企业、 单位收发室、 物业管理部门等在提供快件寄递服务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