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评价细则》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特种设备协会 、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继凯 、李江 、康世全 、王立新 、史清国 、王青华 、张靖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41665-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评价要求、评价项目、抽样规定、评价方法、评价分级等。 本标准适用于有关部门和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评价,也适用于使用单位对前述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