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压缩天然气-汽油两用燃料汽车维护工艺规定》由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重庆交通学院;重庆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海荣 、梁雄耀 、胡可钊 、刘建勋 、邵毅明 、陈光 、何远禄 、周林 、王志坚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180 检查、维修和试验设备 |
备案号:10496-2000。
本标准规定用压缩天然气—汽油为燃料的两用燃料汽车燃料供给系统及相关部件维护工艺规范。车辆其它部分的维护仍按原车型规定的维护工艺规范执行。单一压缩天然气燃料汽车可参照本规范执行。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气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的压缩天然气——汽油两用燃料汽车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