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沥青混合料聚烯烃改性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科中大交通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张少高 、林秀军 、叶菁 、黄燕生 、彭兆红 、何英蕾 。
93 土木工程 |
93.080 道路工程 |
93.080.20 道路建筑材料 |
备案号:38783-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沥青混合料聚烯烃改性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机场道面等沥青路面用混合料的改性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