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
备案号:28733-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