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在用货车、挂车及专业作业车安全防护装置技术条件》,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
主要起草人 张宝兰 、黄全有 、李健 、谢刚 、秦敬哲 、马韧 、单宝龙 、范权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备案号:23199-2008。
本标准适用于GB7258-2004《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中8.2.7、12.12、12.9和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件分类》中3.3.4.2规定的、已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在用货车、挂车及总质量超过3500kg的在用专用作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