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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村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蚌埠市清泉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 杨向阳杨勇边培生侯灵灵刘继兵邓泽华杜黎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2297-2015
发布日期
2015-02-03
实施日期
2015-03-03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20 液态废物、淤泥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746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的规格与型号、使用条件、要求、运行与养护、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村镇污水处理为原水的污水处理一体化成套设备。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杨向阳
杨勇
刘继兵
邓泽华
边培生
侯灵灵
杜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