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固定式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技术处 。
主要起草人 贾云 、李芳 、闫达伟 、韩玉平 、赵生辉 、刘冰 、高原 、火花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10 灭火 |
备案号:4487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规范规定了固定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构成、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要求。本规范所规定的固定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适用于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带电设备火灾。不适用于硝化纤维、炸药等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与强氧化剂的火灾;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