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保健用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第4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由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本部分适用于陕西省胃肠功能保健-通便类保健用品的功能学评价动物试验 。
备案号:57186-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部分适用于陕西省保健用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