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第9部分: 城市轨道交通》由江苏省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技术防范办公室 、南京市公安局 、江苏省计算机系统工程测试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郭义荣 、刘萱 、高峰 、沈智勇 、刘捷 、汪兆斌 、李长命 、方杰侠 、徐京浩 、吴巍 、张亚忠 、张克林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备案号:4770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是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及维护城市轨道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