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会治理联勤工作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政法委员会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吴兴枝 、吴建强 、陈向阳 、马宏斌 、聂荣强 、张晨 、孙昀 、刘长海 、黄长松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56986-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治理联勤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管理要求、评价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区)开展社会治理联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