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由山西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公安厅消防总队 。
主要起草人 朱江 、昝宏波 、武丽珍 、阎红涛 、赵黎婷 、张华东 、赵培仁 、史月英 、郭兴 、刘毅敏 、田长云 、陈俊伟 、武安邦 。
备案号:58271-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火灾危险性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