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面发生器人工增雨作业规范》由福建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宁德市气象局 、福建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气象局 、福建省周宁县气象局 、福建省古田县气象局 。
主要起草人 陈少琴 、林长城 、赵一夫 、阮惠谨 、林文 、陆继彬 、李丹 、杨荔姗 、兰建斌 、王超 、叶冬云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58254-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发生器人工增雨作业的作业点、作业装备与材料、作业流程、作业参数、作业时机、作业方式、作业安全、日常管理与维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发生器人工增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