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川精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周中田 、李肖锋 、陈宁 、董明甫 、王方兵 、谢友才 、黄先东 、黄玉西 、周燕 、杨亮 、赵汝鉴 。
71 化工技术 |
71.060 无机化学 |
71.060.20 氧化物 |
备案号:57219-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铬铁湿法提取铬后而制成的氧化铁粉。主要用于炼铁等工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