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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整编规程》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

主要起草人 许实付何效平郑小松邹金中胡志琴晁圣红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2632-2016
发布日期
2016-06-15
实施日期
2016-07-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P 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010.01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010 建筑工业
91.010.01 建筑工业综合
归口单位
安徽省水利厅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646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整编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归档文件及其质量要求、项目文件立卷、项目文件归档与移交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许实付
何效平
胡志琴
晁圣红
郑小松
邹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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