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由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徐修平 、华绍广 、汪黎明 、李波 、吴将有 、曹多志 、余向东 、黄元 、万立力 、朱江丽 、王富军 、于先坤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5652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评价目的与评价要求、评价依据、评价范围与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方案编制和评价报告编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但不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