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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节电、电效类产品技术要求 第2部分:伺服式有源综合补偿器》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亚太电效系统(珠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尹建文李军黄甦杨露萍何志辉谭建辉王建平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634.2-2009
发布日期
2009-08-06
实施日期
2009-12-01
废止日期
2019-04-26
中国标准分类号
F2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40.99
29 电气工程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29.240.99 其他有关输电网和配电网的设备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25962-2009。

适用范围

本部分条件规定了伺服式有源综合补偿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伺服式有源综合补偿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尹建文
李军
何志辉
谭建辉
黄甦
杨露萍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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