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市场监管电子数据釆集规范》由福建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大学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师范大学 。
主要起草人 彭丽芳 、赵庸 、王彬彬 、仲丽华 、卢建斌 、林凯鹰 、林翊 、冯维玺 、林祎闽 、李海晏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备案号:60479-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市场监管电子数据采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电子数据采集、电子数据移交。 本标准适用于市场监管相关执法部门(以下简称“采集部门”)的电子数据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