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第7部分:碳化硅生产企业》由甘肃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兰州金石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兰州大学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酒钢物流有限公司兰州宏顺分公司 、兰州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邵文瑞 、高承煜 、杨艳艳 、张利军 、屈波 、王晶 、边小江 、康丽萍 、倪泽凯 、张晓红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20 环境经济 |
备案号:131659-2026。
本文件确立了碳化硅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与报告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界定了核算边界和排放源,描述了核算方法,给出了数据监测与获取、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排放报告与信息公开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碳化硅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对于碳化硅生产企业存在发电设施和其他非碳化硅产品生产设施的,其温室气体排放参照适用行业的核算和报告指南进行核算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