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规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吴跃霞 、任振宇 、杨斌 、李江敏 、王飞 、李华峰 。
备案号:13137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