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特种设备更新评估导则 第10部分:气瓶》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重庆烛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北部公共交通分公司 、重庆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中材科技(九江)有限公司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飞 、康笃刚 、王友红 、周于 、黄崧 、熊治 、李秀权 、曹祖东 、李妍君 、杨毅 、李林 、张学林 、杨仲卿 、何自强 、刘亚玲 、王杰 、伍少杰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 27.060.01 燃烧器、锅炉综合 |
备案号:129964-2026。
本文件适用于TSG 23—2021中第1.2条范围内的在用气瓶更新评估,其他类气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