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数据要求》由福建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福建数智闽政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瑞 、黄柳铃 、李林 、刘淋 、杨洋 、林铃 、兰金 、叶文贤 、周伟东 、魏祯 、吴爱玲 、车兆轩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129502-2026。
本文件给出了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流程及数据分类,规定了编码规则与数据结构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开展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数据采集、分析、监督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