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无证明之省”电子证照应用管理要求》由山东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大数据中心 、烟台市大数据局 、威海市大数据中心 、淄博市大数据中心 、滨州市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 、乾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雪 、关新雨 、殷方勇 、何敬明 、苏家志 、张广琳 、公维喜 、刘芊麟 、李林 、胡阳 、刘佳佳 、许潇文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12895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