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朝阳大枣》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朝阳县林业和草原事务服务中心 、国有朝阳县联合林场 、国有朝阳县黑牛林场 、朝阳师范学院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事务服务中心 、国有朝阳县六家子林场 。
备案号:12836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