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桓仁大米》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检验检测服务中心 、桓仁官地贡米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晟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辽宁省冰葡萄酒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参茸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桓仁满族自治县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备案号:12833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