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清水大米》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 、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辽宁国投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沈阳市北源米业有限公司 、沈阳锡伯龙地创意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
备案号:12828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