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 、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 、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伍世丰 、刘军 、陈多宏 、廖彤 、黄艳玲 、彭小芳 、李列波 、张亮 、马嵩 、方洪波 、吴剑 、李敏锋 、胡丹心 、李志坚 、周志华 、黎细华 、郑昱 、冼焕超 、曾艳芳 、周艾诗 、陈灵丽 、马鹏 、温蕴华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40 噪声(与人有关的) |
备案号:128257-2026。
本文件适用于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进行的连续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及评价。区域声环境、道路交通声环境等自动监测参考本文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