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技术规范》由辽宁省气象局、吉林省气象局、黑龙江省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2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 、吉林省气候中心 、辽宁省气候中心 、黑龙江省气候中心 。
备案号:12756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