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血液乳糜程度判定技术要求》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中心血站(辽宁省血液中心) 、营口市中心血站 、锦州市中心血站 、朝阳市中心血站 、铁岭市中心血站 、盘锦市中心血站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备案号:12742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