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采供血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中心血站(辽宁省血液中心) 、抚顺市中心血站 、本溪市中心血站 、锦州市中心血站 、辽阳市中心血站 。
备案号:1274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