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化学分析实验室玻璃仪器使用规范》,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廊坊市药品检验所 、廊坊市人民医院 、廊坊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邵俊艳 、卢彩会 、王静懿 、张志美 。
备案号:12715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