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标准》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
主要起草人 景国胜 、谢加红 、谢何锐 、陈炫楷 、刘玮 、梁宇哲 、卞芸芸 、何健 、周玉 、胡劲松 、郭强 、叶方剑 、贾爱银 、黄雯 、肖伟智 、杜佳 、贾梦柯 、余树文 、谭春婵 、黄艺盈 、聂鹏娟 、黄润龙 、林晓生 、杨静雯 、黄建强 、张其任 、刘婷 、宋萌萌 、张锋 、郭贤浩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备案号:126802-2025。
本文件适用于供水、供电、通信、邮政、供燃气、排水、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与管理。其他类型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化利用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或通过专题研究确定相关指标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