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辽宁省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备案号:12664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