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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化服务规范》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抚顺市第五医院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阜新市精神病防治院沈苏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苏家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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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21/T 4176-2025
发布日期
2025-08-30
实施日期
2025-09-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8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80 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技术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126182-2025。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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