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航空应急直升机救援操作规范》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航空应急救援总队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育锋 、曹家权 、胡运孟 、马国庆 、杨佳沁 、杨再兴 、黄仁炯 、薛国臣 、杨娟 、徐茂 、蔡治勇 、黄伟 、蒋冬梅 、李鹏 、刘文娟 、段美满 、陈国荣 、孟萌萌 、席刚 、雍艾华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125629-2025。
本文件适用于在重庆地区使用轻型、小型、中型、大型、重型航空应急直升机执行航空森林消防、目视搜救、航空医疗救护、物资投送等航空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