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企业碳效评价导则》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节能中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福州分中心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龙岩市节能监测中心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邱岚 、江学书 、吴林涛 、陈松涛 、赵越 、丘喜生 、许静贤 、康依涵 、谢家成 、池佳仁 、王颖 、李鹏梅 、雷涛 、潘铖 、卓开烺 、陈振亮 、马建雯 、廖学平 、邓永峰 、俞敏 、薛原 、陈晶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备案号:125323-2025。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效评价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效评价;其他工业企业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