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免陪照护病区服务规范》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福建省人民医院 、厦门市标准化与质量品牌协会 、台湾护理资讯学会 。
主要起草人 陈媛 、洪丽君 、蓝晓燕 、范维英 、林媛媛 、吴林静 、肖聪聪 、林蓉金 、金爽 、梁冰 、黄惠榕 、张洪惠 、林立南 、冯容庄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备案号:125317-2025。
本文件规定了免陪照护病区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资源、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安全、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免陪照护病区服务的提供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