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检验检测机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规范》由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衡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衡水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河北阳诺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美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恒为检验检测认证(河北)集团有限公司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 、北京弘志翱翔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月红 、陈丙瑞 、刘恒发 、何林楠 、焦爽 、黄建辉 、郭峰 、张海超 、王万里 、郭峰(冠卓) 、沈铁良 、胡世军 、李志清 、王硕 、李婷 、王娣 、王敬 、魏欣欣 、袁晓洁 、刘宝如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127168-2025。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的处置方式及要求、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及归档备案。 本文件适用于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备份样品处置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