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子公文数据智能化管理规范》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主要起草人 曹迎黎 、贾文博 、高丽慧 、李磊 、刘洋 、王琪 、张文婷 。
备案号:12448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