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互联网诊疗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 、北京卫生法学会 、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 、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 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深圳新安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 、深圳禾正医院 、深圳市宁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曾华堂 、伍丽群 、吴培凯 、赵靓 、田倩男 、陈澄 、刘宇 、郑秋实 、傅虹桥 、曹茂诚 、廖思兰 、权威 、林健泽 、杜剑亮 、陶红 、张中阳 、林琨 、刘兰忆 、李深 、丁锦 、黄德怀 、谈柄伟 、周希 、潘祖辉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备案号:124672-2025。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互联网诊疗电子病历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