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碳中和实施指南 组织》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曾庆郁 、陈亮 、黄祥燕 、许立杰 、吴薇群 、陈泳铮 、唐云鹭 、王静 、刘俊朗 、陈秉楠 、章程 、明玉洁 、戴知友 、刘慧敏 、乔旭 、王璟睿 、张令昕 、王畔 、刘彦君 、陈诗尧 、赵琬莹 、吴言 、张茜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10 环境管理 |
备案号:124667-2025。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实施碳中和,其他主体实施碳中和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