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规范》由四川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民政厅 。
主要起草人 蒋丽英 、刘璐 、徐六 、万勇 、王荔 、宋钏 、赵蜀江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123824-2025。
本文件界定了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工作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工作的评估对象、评估原则、评估主体、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评估流程、评估方法、评估时限和评估结果使用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依法具有或受托行使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相关单位开展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