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柴胡根腐病菌鉴定方法》,主管部门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唐山师范学院 。
主要起草人 客绍英 、姜峰 、马艳芝 、王晓英 、段英姿 、张胜珍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122878-2025。
本标准规定了柴胡根腐病菌(Fusarium solani Will)鉴定的方法原理、仪器设备和试验用具、 试剂和培养基、田间取样、病原菌的分离与培养、病原菌形态学鉴定及病原菌特征判断、分子生物学鉴定、结果判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镰刀菌属为主要致病菌的柴胡根腐病菌检测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