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柴鸡生态放养技术规范》由唐山市农牧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唐山市丰润区百草坡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唐山市畜牧工作站 。
主要起草人 吕建国 、李丽娜 、李成会 、史国翠 、刘晓芳 、赵志强 、李俊勇 、李玉文 、王汉勇 、孟德亮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122895-2025。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生态放养柴鸡的雏鸡饲养管理、柴鸡放养、疫病防治、环境卫生、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生产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柴鸡生态放养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