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由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市档案馆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云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马国亮 、陈祎梦 、吉同舟 、陈昌挺 、张宁 、姬辉 、刘鹏 、周凯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 01.140.20 信息学 |
备案号:123612-2025。
本文件提出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档案管理的总体要求,规定了组织与管理、业务文件的形成与收集、业务文件的整理与归档、业务档案的保管、业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业务档案的利用、统计与移交、业务电子文件与业务电子档案管理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