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无公害芦笋生产技术规程》由/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衡水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
主要起草人 于翠娥 、孙玉旺 、吴春柳 、骆文忠 、田东占 。
备案号:121818-2025。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芦笋生产的基础条件和主要栽培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衡水市区域无公害卢笋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