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数据清洗技术要求》由福建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福建奇比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喆 、陈国清 、徐侃 、涂平 、王宇奇 、邹建红 、黄炜 、石福仁 、游鄂平 、梁煜 、张镇晖 、李元 、傅腾宇 、李海 、吴春华 、马腾 、陈闪闪 、谢丹丹 、张健文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040 词汇 |
| 01.040.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词汇) |
备案号:120498-2025。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清洗的基本原则、过程要求、方法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一体化公共数据的抽取、转换、核验、加载等清洗环节。